学位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甘肃省优秀博士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2022—2023学年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评论文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616日期间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获本学位前已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作者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学位论文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的原则和标准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突出内涵发展、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总目标,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选论文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及我省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学科前沿,具有开创性,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研究方向明确;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体现作者具有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体现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体现了作者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评选工作组织及程序

(一)工作组织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具体负责。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初选推荐。各学院根据参评论文申报范围、评选的原则和标准制定本学院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推荐名额见附件5,推荐名额依据各学院不同类型毕业生数占同类型总毕业生数的比例测算确定。学院推荐的论文在《tyc8722太阳集团城论文评阅意见书》中“评阅意见”或“答辩结果”中至少有一个为“优秀”。若学院不推荐参加优秀博、硕士论文评选,请以书面形式告知研究生院(学位办)。

2.学校评选。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规划”,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推荐限额见附件1。

3.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学位办)对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最终推荐名单。

四、奖励方式

(一)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最终入选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但未入选的,学校认定为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五、相关要求

对已评选出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及导师的奖励并予以通报,并按照《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实施细则》(西师发〔2017〕9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一)各学院在推荐参评论文时,要加大审查力度,确保推荐论文与存档原文一致,内容与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

(二)推荐表中填写的各项成果均应为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一年内(截至材料上报时间)获得且应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5项。

(三)各学院要对提交的学位论文原文和摘要PDF电子文档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插(附)图、表是否完好,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正文是否缺页,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是否齐全。

七、材料报送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纸质材料(导师、学生亲笔签名)和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纸质和电子版论文在正文后可列出推荐表中所述在读期间代表性科研成果,限5项

(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电子文档TXT格式

(三)甘肃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_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四)甘肃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_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五)有关证明材料(资质机构的检索证明,与申报论文相关的研究报告、成果或专利的转化或应用证明限5项与推荐表内容保持一致,且按推荐表中填写次序扫描,并制作为1个PDF格式电子文档,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保证其真实性;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

(七)推荐论文校外专家评阅意见书复印件。

上述电子文档的文件格式和命名规则详见附件4。申请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校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7971074

 


附件.zip

附件1.2023年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年甘肃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3.2023年甘肃省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附件4.电子文档命名规则

附件5.培养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